补偿贸易报关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一下3个方面:
1.申报
补偿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由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以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淡绿色);《登记手册》;有关商业、运输单据:发票、装箱单、提单、运单等;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2.监管
对合同项下涉及国家应税管理的货物,进口时,海关按保税制度进行监管,凭合同及《登记手册》免税验放,出口时,按一般贸易规定办理。
3.相关规定
(1)除经批准在过渡宽限期内的补偿贸易项目外,自1996年4月1日起取消补偿贸易基础上进口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规定,上述贸易项目进口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各进口环节税的规定,上述贸易项目进口的设备按一般贸易规定办理手续。其进口设备一律照章征税。
(2)1996年4月1日前(不含当日),外经贸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依法批准的补偿贸易项目,且在1996年5月15日(含当日)前进口的,仍可按原优惠政策办理。对设备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不包括1995年12月28日以后追加的投资)以上的,可通过对外贸易经经济合作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宽限期可延长到1997年12月31日。有关补偿贸易合同在补偿完毕后,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用其出口收汇购进的设备等,海关按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3)由于对外提供修理和其他功务活动的情况比较复杂,与补偿贸易规定不尽相同,因此,以劳务费补偿进口价款,不能享受补偿贸易优惠。
(4)租赁公司受外商委托租赁设备进口从事补偿贸易并符合补偿贸易规定的,可享受补偿贸易优惠;如租赁公司自选租赁、租借设备进口,转租或转借给从事补偿贸易加工企业的则应照章纳税。
(5)补偿贸易出口的补偿产品,原则上应返销给提供技术设务的外商,但如有特殊情况,可将有补偿产品返销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代销人,进行三角补偿。实行三角补偿的合同,应由我的第三方代销人,进行三角补偿。实行三角补偿的合同,应由我方经营单位、提供技术设备的外商,以脑袋销补偿产品的第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享受补偿贸易的优惠。
(6)补偿贸易引进技术设备,如属进口许可证或特定产品目录管理的商品,应向外线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或报国家机电进出口办公室审批。海关凭上述进口许可证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7)补偿贸易项下进口技术设备,自进口之日起到补偿产品出口全部偿还设备价款为止,属海关监督货物。未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和报经主管海关核准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或提取移作他用。如因故确需变卖处理的,在征得上述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后,应按一般贸易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对销贸易是一个松散的概念,尚无确定的定义和界限。一般可以把对销贸易理解为包括易货、记帐贸易、互购、产品回购、转手贸易等属于货物买卖范畴,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共同特征的各种贸易方式的总称。
一、对销贸易的有利因素
(1) 它是一种可以不动用外汇或少动用外汇就可以发展一国对外的有力手段。
(2) 从发达国家角度看,通过对销,承诺一定的回购,提供信贷或投资,不仅可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而且有助于推销一些用现汇难以销售的产品、技术,争取到一些廉价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
(3) 由于对销贸易采用的是进出结合的做法,故核算其经济效益,可从进出口两方面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例如,进口盈利,出口亏损,但只要前者大于后者,还是有利可图的。加之,对销是由交易双方私下进行的,这就更增加了决定价格时的灵活性和隐蔽性,而不易被他人所察觉,从而起到补贴出口而不遭报复的作用。
(4) 有些方式,如产品回购(补偿贸易)或抵销贸易,除了具有一般对销所具有的平衡国际收支的作用外,还具有融通资金和吸收外国资本流入的功能。
(5) 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当代,通过对销贸易,有助于打破西方国家的壁垒,为本国产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打开市场。
二、对消贸易的不利因素
(1) 它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以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
(2) 在对销贸易的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的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
一、按货物的流向,可把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1.进口关税:即对国外转入本国的货物所征收的一种关税。
一般是在货物进入国境(关境、时征收,或在货物从海关保税仓库转出,投入国内市场时征收。进口关税是当前世界各国征关税的最主要的一种,在许多国家已不征出口关税与过境关税的情况下,它成为唯一的关税。
2.出口关税:对本国出口货物在运出国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由于征收出口关税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不利于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都取消了出口税。还在征收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目的是取得财政收入与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我国目前对少数货物还征收出口税。
3.过境关税:即对外国经过一国国境(关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由于过境货物对本国工农业生产和市场不产生影响,而且还可以从交通运输、港口使用、仓储保管等方面获得收入,因而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征过境关税,仍在征收的只有伊朗、委内瑞拉等少数国家。
二、按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即以增加财政收人为主要目的的关税。其基本特征是对进口产品与本国同类产品征同样的税,或者征收的关税既不引导本国生产该种产品,也不引导生产能转移该种产品需求的代用品。
2.保护关税:即为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而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政策始于重商主义。现代各国关税保护的重点则有所不同。发达国家所要保护的通常是国际间竞争性很强的商品,发展中国家则重在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三、按计税标准不同,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选择关税
1.从价关税。即以货物的价格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税。从价关税的优点是税负较为合理,关税收入随货物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其不足之处是完税价格必须严格审定,钓‘税手续比较复杂。从价关税是关税的主要征收形式。
2.从量关税: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重量、数量、体积、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一种关税。从量关税的优点是无须审定货物的价格、品质、规格,计税简便,对廉价进口商品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其缺点是对同一税目的商品,在规格、质量、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下,接同一定额税率计征,税额不够合理,且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税收的收人不能随之增减。
3.复合关税:即对同一种进口货物采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课征的一种关税。课征时,或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计征手续较为繁琐,但在物价波动时,可以减少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4.选择关税:即在税则中对同一税目规定从价和从量两种税率,在征税时可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计征。一殷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选择的基本原则是,在物价上涨时,使用从价税;在物价下跌时,使用从量税。
四、以对进口货物的转出国的差别待遇为标准,关税可以分为加重关税和优惠关税:
1.加重关税。也称歧视关税,是指对某些输出国、生产国的进口货物,因某种原因(如歧视、报复、保护和经济方面的需要等、,使用比正常税率较高的税率所征收的关税。在歧视关税中,使用较多的是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被认定构成出口倾销并对其国内相关工业构成损害的进口产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津贴和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关税。
2.优惠关税。即指一国对特定的受惠国给予优惠待遇,使用比普通税率较低的优惠税率。具体形式有:互惠关税、特惠关税、普惠关税、最惠国待遇。
互惠关税是两国间相互给予对方比其他国家优惠的税率的一种协定关税。其目的在于发展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税,促进双方国家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特惠关税是对有特殊关系的国家,单方面或相互间按协定采用特别低的进口税率,甚至免税的一种关税。其优惠程度高于互惠关税,但只限对有特殊关系的国家适用。
普惠关税是经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普遍给予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普惠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斗争的结果,它对打破发达国家的关税壁垒,扩大发展中国家货物进入给惠国市场,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有积极意义。但在实施中,普惠制遇到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设置的种种障碍和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对方的一种优惠待遇。它通常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适用范围,最初限于关税的优惠,以后扩大到其他税收、配额、航运、港口使用、仓储、输出等许多方面,但关税仍是主要的。我国对外贸易条约或协定中,也规定有最惠国待遇条款,以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往来,促进双方经济发展,以及避免歧视待遇。
退税(Tax rebate)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计算是就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出口退税中利润的主要来源。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出口退税计算依据。
报关员培训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报关手续是指有些没有自主营业的外贸公司委托出口代理人,办理一切出口协议等事务,包括代理出口报关、交单及结汇等过程。需要出口的公司就可以委托出口企业代理出口代理出口。
然而,对于一般的没有自主营业的外贸企业商,则需要委托人代理出口报关相关的手续。而在代理过程中,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代理出口业务具体的特点以及在代理过程中代理出口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
1.受托、委托双方应事先签订代理出口协议,明确规定经营商品、代理范围、费用负担、手续费率、外汇划拨、索赔处理以及双方有关职责和义务等。
2.受托方帮委托方代理出口业务,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仅收取手续费。
3.受托方按出口相关规定的手续费率,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经办代理出口业务的管理费用开支和收益。
代理出口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报关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代理出口报关的分类
直接代理出口报关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报关,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间接代理报关是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报关,报关企业承担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大多数报关企业大都采用直接代理出口报关,间接代理出口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讹误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出口代理协议书的基本规定
(一)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等一切出口协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3.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4.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委托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 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 及时向受托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代理出口报关协议是针对有需要委托出口代理人办理一些出口协议等事务,代理出口报关方式虽然为许多外贸企业节省了不少时间和成本,但作为外贸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佳的出口代理方式,从而提高外贸工作的效率。
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计征关税的方法。
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凡将任何物品(获豁免物品除外)进口或出口的人士,必须在货品进口或出口后14天内提交一份进口/出口报关单及缴付从价申报费与征款。
各种报关表格如下: (1)进口报关表格一;
(2)进口报关表格一甲(只适用于进口食品);
(3)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
(4)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甲(只适用于香港制造的出口成衣制品(包括鞋履)。
报关方式有两种: 1.提交报关单─亲临香港海关收款处提交报关单及缴交费用与征款。这种书面报关方式会在2000年4月1日停止使用。
2.以电子资料联通方式报关─透过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贸易通)提供的电子资料联通服务报关。
报关费及成衣征款(港币)
以香港制造的出口成衣及鞋履来说,每1,000元加收征款0.30元。
在拟备报关资料时,应按照香港政府统计处编制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最新版本所列的国家/地区编号、运输方式、货物及数量单位。以下的检核表有助厂商拟备报关资料。
一、空运报关手续:
空运的报关要比海运的简单多了 进口除报关报检委托书,换单介绍信以外一般都不要 正本,传真件就可以了
出口的需要正本的 一般来说我们的客户都是把空白委托书,核销单和编号的空白发票格式放在我们公司,有进口货物 到港口,直接一个传真通知确认我们就可以操作了,出口也是,发给我们箱单发票的电子版文件,我们自己打印,然后通知我们网上备案的核销单号码和取货地址就OK了. 详细资料见: 资料:空运快件如何报关 一、业务概述 进出境空运快件是指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门到门的快速运输方式承运的进出境快递物品、货物。 进境快件应在航空器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出境快件应在航空器离境前4小时向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按照集中管理、分类报关的原则对进出境快件实施监管。所谓A类快件是指海关现行法规规定予以免税的无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票据。 通常情况下,运营人(快件公司)可为收寄件人代理大部分的通关手续。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办法》三、办事程序进境第一步:快件运抵快件监管中心前,运营人通过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电子报文,应申报该批快件以下数据项:(1)总运单号;(2)进口日期;(3)航班号;(4)申报公司;(5)快递公司;(6)收件人;(7)品名;(8)数量;(9)重量;(10)价值;(11)性质。 第二步:快件实际运抵快件监管中心,且经海关审核电子报文无误、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通过EDI系统向运营人发送放行指令。 出境 第一步:运营人填制KJ1报关单,持总运单、每份快件的分运单及其它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第二步:经海关审核无误并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在总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四、办事对象义务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应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海关登记备案。
2、EDI申报电子数据项应符合规定格式并包括以下内容:(1)总运单号;(2)进口日期;(3)航班号;(4)申报公司;(5)快递公司;(6)收件人;(7)品名;(8)数量;(9)重量;(10)价值;(11)性质。 3、非EDI申报应及时呈交相关单证、资料。 4、快件应存放在专门海关监管仓库内。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对监管时限内快件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娶派送、发运等。 5、应对快件进行分类并协助海关检查。发现快件中含有违禁品的,应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处理。 五、办事机构义务
进境快件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向运营人发送放行指令。出境快件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在总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六、办事时限
海关自收到EDI电子数据申报后,情况正常的,在半小时内办结放行手续。 航空快件的收运及计费 www.80056.com
办理航空快件运输的手续办理普通航空货物运输的手续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按照国际惯例,各国的海关和航空公司对快件的清关、收运均给与较大的方便,这样就保证了快件能够及时、安全、准确地运达目的地。
各国海关和航空公司对快件公司在快件的申报、收运方面也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一、下列物品不得已快件形式发运:
动物、植物、珠宝、艺术品(指名人字画等)、文物、古玩、贵金属、宝石、金条、邮票、有价证卷(如现钞等);武器及其部件;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有毒、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磁性等其它危险品;尸体;黄色易刷品及音像制品;
二、下列物品在价值、数量上受某些国家海关的限制,快件公司在收运此类物品适应参照有关国家海关规定办理:
动物制品、酒类(如啤酒、白酒等)、液体、植物产品(如棉花、种子、茶叶、烟叶等),食品、易腐烂货物、药品等。
快件公司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对发件人发运的快件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文件或包裹的单件重量(毛重)不得超过32公斤(含32公斤),但一票分运单项下可含多件不超过32公斤的文件或包裹。
二、文件或包裹的外包装三边长相加不得超过175厘米(含175厘米),单边长不得超过102厘米(含102厘米)。
三、一票包裹的分运单项下所含货物的总值不得超过25000美元,并根据所分运快件内容的不同,要求发件人提供有关单证。
四、文件本身不具有商业价值,故无须向海关申报价值。
五、办理文件、包裹的手续:文件、发件人按照规定填写分运单(Proof of Deliver简称POD),交纳运费即可。
包裹:发件人除填分运单、交纳运费外,还应视所发货物的内容不同提交有关单证。
1、商业发票。
2、按照规定应向当地出口地海关交验的有关单证,如出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外汇核销单、合同、协议等。
3、按照规定应向中转地和目的地海关交验的有关单证,如原产地证书、检疫证书、品质证明书等。
航空快件的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是按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的,即货物的毛中(Gross Weight)与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相比较,取其高者为计费重量。货物的毛重是指货物的净重(Net Weight)加上外包装的重量(Tare Weight);货物的体积重量是指货物包装后的长、宽、高相乘,除以6000得出的商书(6000立方厘米等于1公斤)。 其公式为:
(长*宽*高)/6000立方厘米=体积重量(公斤)
航空快件的收费标准为其价加超重费,如果发件人提出特殊服务要求,则应交纳特殊服务费。
基价所规定的基本收费重量0.5公斤(500克),之后每超过一个0.5公斤,加收一次超重费。如果一票快件的重量不足0.5公斤,按0.5公斤计算;超过0.5公斤不足1公斤,则按1公斤计算,以此类推。
货贷知识术语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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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贷知识
一.出口报关资料:
1. 报关委托书(客户公章;法人章;报关行章)
2. 发票(客户章;法人章)
3. 装箱单(客户章;法人章)
4. 核销单(齐缝的客户章)
5. 报关单
6. 配舱回单(船公司业务章)
7. 商检通关单
8. 手册(商业方式是来料加工的需要,一般商业则不需要)
二.出口退运货报关资料:
1. 报关委托书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核销单(来料加工不用核销单)
5. 报关单
6. 配舱回单
7. 入口报关单
8. 情况说明(客户章)
9. 退运协议(客户甲方乙方的章或签字)
10.合同
三.入口报关资料
1. 包装声明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书
5. 商检委托书
6. 合同
7. 入口提单
8. 入口换单(入口提单;提单保函)
四. 出口关封(外埠报关)
1. 白卡
2. 报关单
3. 报关委托书
4. 配舱回单
五. 提单类型
1. HOUSE
2. MEMO
3. OCEAN
4. WAYBILL
六.集装箱类型
1. 干货箱 DC/GP (DRY CONTAINER/GENERAL PURPOSE)
2. 冷藏箱 20 ’RF 40’RF 40’RH (REEFER CONTAINER)
货物有温度要求,如鲜货、有恒温要求的货物
3. 开顶箱 OP (OPEN TOP)
可以顶部装货,适合机械等超大型货物
4. 框架箱 FR (FLAT RACK)
专为从顶部或两侧装箱的较重货物设计
5. 挂衣箱 HT (HANGER CONTAINER)
绳装或棍装,或两者并用吊挂衣服
6. 罐装箱 (TANKER CONTAINER)
运输液体的专用集装箱(容器)
7.另外还有铁路集装箱和空运集装箱等
七.集装箱货运术语
1. CY-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交接、报关和堆存的场所
2. CFS-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
3 交接方式
(1)门到门 (DOOR TO DOOR)
(2)门到场 (DOOR TO CY)
(3)门到站 (DOOR TO CFS)
(4)场到门 (CY TO DOOR)
(5)场到场 (CY TO CY)
(6)场到站 (CY TO CFS)
(7)站到门 (CFS TO DOOR)
(8)站到场 (CFS TO CY)
(9)站到站 (CFS TO CFS)
八.用度类型
1.工海运费 OCEAN FREIGHT
2. 海运附加费 SURCHARGE
-燃油附加费 (BAF/FAF)
-货泉调节附加费(CAF/YAS)
-旺季附加费 (PSS)
-紧急燃油附加费(EBS)
-战役附加费(WRS)
-运价恢复(R/R), 一般性涨价(GRI)
3. 船公司用度
-电放费,文件费(单证费),铅封费……
-码头操纵费/上海港附加费/始发港收货费 (THC/SPS/ORC)
4. 地面用度
-港杂费、场地费……
九. 付费方式
1. PP (FREIGHT PREPAID)预支
2. CC (FREIGHT COLLECT)到付
3.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4.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5.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6.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7. CFR (Cost and Freight) 本钱加运费
8.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本钱、保险费加运费
9.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10.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11.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12.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13.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14.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15.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十.主要船务术语简
1. ORC (Origen Recevie Charges) 本地收货用度(广东省收取)
2. THC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 码头操纵费(香港收取)
3. 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
4. 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货泉贬值附加费
5. YAS (Yard Surcharges)码头附加费
6. EPS (Equipment Position Surcharges) 设备位置附加费
7. 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目的港交货费
8. PSS (Peak Season Sucharges) 旺季附加费
9. PCS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港口拥挤附加费
10.DOC (DOcument charges) 文件费
11.O/F (Ocean Freight) 海运费
12.B/L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
13.MB/L(Master Bill of Lading) 船东单
14.MTD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多式联运单据
15.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16.C/O (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证
17.S/C (Sales Confirmation)销售确认书(Sales Contract) 销售合同
18.S/O (Shipping Order)装货指示书
19.W/T (Weight Ton)重量吨(即货物收费以重量计费)
20.M/T (Measurement Ton)尺码吨(即货物收费以尺码计费)
21.W/M(Weight or Measurement ton)即以重量吨或者尺码吨中从高收费
22.CY (Container Yard) 集装箱(货柜)堆场
23.FCL (Full Container Load) 整箱货
24.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拼箱货(散货)
25.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集装箱货运站
26.TEU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20英尺换算单位(用来计算货柜量的多少)
27.A/W (All Water)全水路(主要指由美国西岸中转至东岸或内陆点的货物的运输方式)
28.MLB(Mini Land Bridge) 迷你大陆桥(主要指由美国西岸中转至东岸或内陆点的货物的运输方式)29.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无船承运人
十一.运输条款
1. 1. CY/CY是指堆场到堆场方式,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付收货人;
2. CY/FO(fre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但不负责卸货;
3. CY/LO(lin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
4. CY/TACKLE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至接货车上;
5. CY/HOOK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此处当吊臂吊下货物后服务终止。
十二.国际货运词汇
货物运输 Freight Transport
班轮 liner; packet ship
包装单 packing list
包装货物 packed cargo
保价货物 insured cargo
保税货物 bonded cargo
笨大货物 bulky goods
不按期船 tramp; tramper
分歧格货物 disqualified goods
不畅通流畅提单 non-negotiable B/L
不清洁提单 unclean B/L
不准转运 no transshipment permitted
部门陆运与部门海运运输 part land and part sea transit
残损货物 damaged cargo
超长货物 long/lengthy goods
超程动物 distance freight
超重 overweight
超重货物 heavy package/lift
超载货物 overloaded cargo
陈旧提单 stale B/L
尺寸单 dimensions list
出发卷 port of departure
出发日期 date of sailing/departure
储运 received for shipment
船边交货 free-alongside-ship(FAS)
船期表 list of sailings; sailing schedule
船上交货 free-on-board (FOB)
船位拥挤 congestion of shipping space
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
代运业务 forwarding operation
待领货物 unclaimed cargo
待装船 received for shipment
单独海损 average unless general; particular average
单独海损不赔 free of particular average
到达港 port of arrival; destination port
到达口岸 destination port
抵达时间 date and time of arrival
按期船前提 berth terms
按期货船 cargo liner
按期客货船 passenger and cargo liner
按期邮船 mail liner; mailer
短卸货物 short-landed cargo
短装货物 short-shipped cargo
发货地国家 country of delivery
发货通知书 consignment note
用度已付 charges paid
用度已预支 charges prepaid
分批装船 partial shipment
公证书 notarization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惯驶航线 usual route
珍贵货物 treasure and valuable goods
过境货 transit cargo
海关发票 customs invoice
海关监管货物 goods under customs supervision
合同货物 contract goods
回运货 return cargo
货柜 container
货柜装货物 container cargo
货价、保险、运费、佣金及利息 cost; insurance; freight; commission & interest
货价、保险、运费及汇兑费 cost; insurance; freight & exchange (CIF & E)
货价、保险、运费及佣金 cost; insurance; freight & commission(CIF & C)
货价、保险及运费 cost; insurance & freight(CIF)
货价及保险 cost & insurance(C & I)
货价及运费 cost & freight(C & F)
货物联运 through-freight traffic
货载船位 cargo accommodation
基本险 marine risk
集装箱 container
记名提单 order B/L
交货港 port of delivery
经过第三国过境 passage in transit through another country
净重 net weight
开航日期 sailing date
空缺背书提单 blank endorsed B/L
快运货 express goods/cargo
冷冻货 reefer/refrigerated goods
寒气货 air-cooled cargo
离岸价格 free-on-board (FOB)
联运提单 through B/L
零批货 parcel of goods
领事签证发票 consular invoice
畅通流畅提单 negotiable B/L
漏卸货物 leakage
轮船代办代理人 shipping agent
裸装货 nude cargo
毛重 gross weight
门到门服务 door-to-door service
免税货物 duty-free goods
目的港 port of destination (POD)
皮重 tare (weight)
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破损险 breakage
起航港 port of sailing
启航日期 date of sailing/departure
窃盗遗失 theft; pilferage & non-delivery
轻泡货 light/measurement cagro
清洁提单 clean B/L
全部灭失险 total loss only (TLO)
全险 all risk (insurance)
绕航 deviation; change of voyage
容积货物 light/measurement cargo
贸易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收货代办代理人 receiving agent
收货单 mate''s receipt
收货地国家 country of destination
收货人 consignee
收货人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受通知人 party to be notified
输出口岸 loading port
水陆联运 through transport by land and water; mixed risk
水险 marine risk
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提单抄本 non-negotiable B/L
体积吨 measured ton
通知关系人 notified party
同一发票 uniform invoice
投保单 (risk) coverage note
退关货物 shut out cargo
托运人 shipper; consignor
托运物 consignment
危险货 dangerous/hazardous cargo
违法物品 contraband (articles)
犯禁物品 contraband (articles)
误卸货物 mis-discharged cargo
误装货物 mis-shipped cargo
限制物品 restricted articles
卸货船方免责 free out unloading
卸货港 port of unloading/discharge
选择港 port of option; optional port
押运人 supercargo
延滞日数 days of demurrage
沿途停靠港 port of call
一次装船 one shipment
一切风险 one risk (insurance)
已完税货物 duty-paid goods
已装船 on-board
应税物品 dutiable goods
遇难港 port of distress
预定保单 open policy
预支运费 freight prepaid
预估启航期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ETD)
预计抵达日期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ETA)
原产地证实单 certificate of origin
远洋航运 ocean shipping
运费待收 freight to be collected; freight forward
运费到收 freight to be collected; freight forward
运费回扣 freight rebate
运费已付 freight prepaid
运输代办代理人 forwarding agent
运输委托书 forwarding order
杂货 general cargo
载货容积吨数 measurement tonnage
在途中 en route; in transit
战役险 war risk
测量吨 measured ton
直达货 through cargo
半途转运港 port of transshipment; intermediate port
重货 deadweight cargo
重量不足 underweight
重量单 weight list
重量吨 weight ton
转船货 transhipment cargo
转船装运 transhipment
转口货 transhipment cargo
转运提单 transhipment B/L
转载货 transit cargo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装船日期 shipping date
装船文件 shipping documents
装货港 loading port; port of loading
装货免装费 free in term
装箱单 packing list
装卸船方免责 free in & out term (FIO)
装卸费均免 free in & out term (FIO)
装运说明 forwarding instructions
装运条款 shipment clause
装运通知 shipping notice/advice
总重量 gross weight
最后停泊港 last port; port of last call
商业用语 Trade Terms
搬运费 transportation charge
磅码单 weight list
包 packet; package
皮重 actual tare
包装费 packing charge
保兑费 confirming charge; fee for confirmation
保兑信用证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confirmed L/C
保护商业 protective trade
保护商业政策 protectionism
保税仓库 bonded warehouse
保险证书 letter of indemnity
保证金 margin (money)
保证书 letter of guarantee
保证银行 confirming bank
报关单 manifest
报关行 custom (house) broker
报价 quote; quotation
备忘录商业 memorandum trade
备用信用证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tand-by L/C
比价 compare bids
避光 keep out of the sun
拨款 appropriation
驳船费 lighterage
不保兑信用证 unconfirmed (letter of ) credit
不结汇 no exchange surrendered
不可颠倒 do not turn-over
不可平放 never lay flat
不可取消信用证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rrevocable L/C
不可转让信用证 non-negotiable letter of credit; non-negotiable L/C
不能压 fragile (not to be stowed below other cargo)
不透水舱 watertight compartment
不许用钩 no hooks
部门损失 partial loss
采购授权书 procurement authorization
舱单 manifest
舱面货 on-deck cargo
舱内货 under-deck cargo
舱位 shipping space
仓单 storage slip
仓库费 storage charge
草包 straw bag
草袋 straw bag
差异 discrepancy
成套零件输出 knock-down export
承兑费 acceptance charge
承兑汇单 documentary acceptance bill (DA)
承兑银行 bank of acceptance
出仓 take out of storage
生产地 country of origin
出超商业差额 balance of export trade
出口 export
出口报关 export declaration
出口货 export; export cargo
出口检修证实单 export inspection certificate
出口结汇 negotiate exportation
出口结汇单 export letter of credit; export L/C
出口补助 export subsidy
出口商业 export trade
出口签证 certificate of export
出口商 export
出口申报书 export declaration
出口许可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export license
出口押汇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negotiation of draft under L/C
出票条款 drawn clause
船名 name of vessel
此端向上 this side up
存仓 store
代办代理高 agent; agency
代办代理银行 agent bank
单边商业 unilateral trade
单一汇率 unified foreign exchange rate
到期日 expiration date
得标商 successful bidder
低度开发国家 underdeveloped country
地区内商业 domestic trade
电报费 cable charge
电报确认书 cable confirmation
独家代办代理 sole agent; exclusive agent
短期信用透支 short-term credit overdraft
短缺 shortage
集装箱整箱流转过程:
1、 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置集装箱;
2、 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箱、装箱;
3、 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4、 根据堆场计划在对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装船
5、 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 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 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 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收货人前来提货
9、 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收货人工厂和仓库
10、收货人在自己工厂和仓库掏箱地点掏箱
11、集装箱空箱回运
集装箱拼箱流转过程
1、 发货人自己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
2、 集装箱货运站负求全箱、配箱、装箱
3、 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4、 根据堆场计划将集装箱暂存堆场,等待装船
5、 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 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 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 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货运站前来提货
9、 集装箱货运站掏箱交货
10、集装箱空箱回运
海运集装箱出口业务
一、发货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 订立商业合同
2、 备货
3、 租船订舱
4、 报关
5、 货物装箱与托运
6、 投保
7、 支付运费和签发提单
8、 向收货人(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二、船公司在出口货运种的业务
1、 把握代运的货源
2、 配备集装箱
3、 接受托运
4、 接受货物
5、 装船
6、 制送主要的装船单证
三、集装箱码头堆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 集装箱的交接
2、 制定堆场功课计划
3、 集装箱的装船
4、 对特殊集装箱的处理
5、 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
四、集装箱货运站出口货运业务
入口货运业务
一、船公司在入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卸船预备工作
2、 制作并寄送有关单证
3、 卸船与交货
4、 提货单的签发
二、集装箱码头堆场在入口货运中的工作
1、 集装箱的卸船预备工作
2、 卸船与堆放
3、 交付
4、 有关用度收取
5、 制作交货讲演和未交货讲演
三、集装箱货运站在入口业务中的业务
1、 做好交货预备
2、 发出交货通知
3、 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 拆箱交货
5、 有关用度收取
6、 制作交货讲演和未交货讲演
四、收货人在入口业务中的业务
1、 订立商业合同
2、 租船订舱
3、 申请开信用证
4、 投保
5、取得有关装船单据
6、获取提货单
7、提取货物
8、索赔
国际货运出口流程操纵规范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把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种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用度)
① 需把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尺度。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仍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准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准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前提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旧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礼拜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投递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投递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准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用度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支(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用度)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用度: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投递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用度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题目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准确、舱单不准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正本、准确的报关单
国家对进口的监管很严格,个人进口化妆品超过一定量就要加税。容易扣关的货物大都是比较敏感类产品,比如化妆品、保健品、燕窝、食品、数码类产品、二手产品等等
国家海关对进口限制:
一、国际快递方式邮寄进口规定:
个人进口少量的没有具体的限制,如果是大批量的进口,就需要征税了,在审价期间货值超过RMB600,就要交税了;
二、旅客携带回国:
旅客携带价值每次限值为RMB1000元(含1000元)个人物品,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对个人收寄或携带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
海关扣货依据:
1.一般来说海关扣关主要是看你寄得是什么货物,申报价值和实际价值是否相差太大,如果海关觉得有问题,那就会扣关,要你交税才放货;
2.手续不全的产品海关扣货,有些产品比如数码相机、灯具、手机等,海关一般都会要求提供3C认证才能清关提货,遇到这样的问题,清关出来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海关有人;
3.需要做商检类产品,货物不多需要做一个商检的话1200RMB的样子也够受的,加上其他费用,那就是大出血,国外购买邮寄货物的时候首先就要咨询好进过来看有没有通关上的问题,盲目进口,只能给自己带来损失;
4.国外二手货物,如果直接邮寄到国内,海关查到肯定是扣关的,二手货物时禁止进口的,如果要进需要手续齐全才能进到国内。
解决方法:
我们专业经营香港到国内的进口运输\清关\商检一条龙服务,为个人进口提供有效低成本进口方案,实现顺利快捷通关。
使用快件方式进口由香港中转进口国内,通过中港快件渠道清关进口,可以实现化妆品\保健品\燕窝批量进口,费用比正常交税低很多!
从香港中转进口----这才是最适合个人的进口方式(当然也适合想节约成本的公司)
理由:
1.香港是自由贸易港,进出口货物不需要关税(大量烟酒除外);
2.手续简单:我香港公司接货后,就可以一条龙服务,交货后你就可以回家睡大觉了,等着在家收货就OK了!
3.速度超快:正常情况下,当天香港收货,第二天就可以到大陆了;
4.费用超低:按KG计算,全包价格。香港接货以后到大陆全包价了,你不再需要交纳关税等。
由于世界各国的海关与服务商的要求不同,所以导致很多快件被扣关,而影响了货物的及时中转,现将世界各国当地海关与服务商的要求及处理的意见,列出来给大家参考。
扣关件问题及处理方案(以下仅供参考)
(1)到美国的纺织品不能超过10KG,否则在美国当地可能会导致清关上的延误或是扣关。如您需正常中转,请与收件人联系及告知协助清关,或另想他法。
(2)到日本专线快件,已向香港SGWH申请,如无公司名,只有人名,可以正常中转。
(3)到意大利与南非两个国家的鞋,请在鞋底打孔,以便在当地清关,意大利与南非的当地海关不接受有成品的鞋进口。
(4)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三个国家的快件一律不接受邮箱地址(POBOX),请提供收件人的详细地址,这也是当地政府机构下达的,在当地海关清关时会严查。
(5)到美国的眼镜需要提供滴珠证明,以便当地清关。
(6)打火机需要提供无气证明,木制包装货物需要提供蒸薰证明。
(7)当货物重量比较大时,随货请附带商业发票或是形式发票,发票内容为:收发件人资料,货物的中英文品名,货物的数量及单价与总价。
(8)寄往俄罗斯的包裹,由于俄罗斯海关要求所有包裹的进口,收件人必须亲自到海关清关,因此到达俄罗斯的包裹只接受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个城市,但文件不受影响
(9)寄往尼日利亚的纺织品,受尼日利亚海关的限制,不能出口
(10)电脑:每票货只能寄一部电脑
(11)冰箱,空调,因有压缩机,不能中转
(12)寄往泰国的铁制品,进口国清关需要检验检疫
机场私人行李进口进口清关全过程费用明细如下:
一. 报关费用 报关费 三检费 三检服务费 三检查验费(三检查验时产生) 商检费 商检服务费 海关查验服务费(海关查验时产生) 海关查验场地费(海运进口海关查验时产生) 海关查验掏箱费(海运整集装箱进口海关查验时产生) 封箱费(海运整集装箱进口海关查验时产生) 退单费
二. 货运代理费用 抽换单费 分拨费(海运拼箱及空运进口时有) 疏港费(海运整集装箱进口到港后7天未提货时产生) 滞箱费(海运整集装箱进口到港后7天未提货时产生) 上下车费(海运整集装箱进口时有) 理货费 汽代费 仓储费 以上为进口清关时产生的大致费用,仅供参考。
这种货物是客户通过航空公司空运到机场的,在国外发货的时候,客户直接找到航空公司负责托运,到了机场之后,需要做正常的报关流程。需要找专业的报关行去操作报关清关流程。
二:快递公司的机场报关
二: 货主或代理前去换空运的随货单据(如离机场比较远.也可委托你的合作报关行去换,写个为委托 书).一般单句里有运单和随带的发票和装箱单.
三:把正本的发票.装箱单.还有你的贸易合同.报关委托书,及需要的进口相关许可证还有提运单给我你报关行(当然货物资料越详细,报关越快).他们进行电子申报,发送到审单中心.
四:电子审单能顺利通过的话,直接现场交单,.出税单.交税.
五:报关行去放行.去货站提货.
第一条 为规范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获得使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 专利权使用费;
(二) 商标权使用费;
(三) 著作权使用费;
(四) 专有技术使用费;
(五) 分销或转售权费;
(六) 其他类似费用。
第三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费用的支付作为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条件。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视为与进口货物有关。
第五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货物;
(二)使用专利方法或专有技术生产的货物;
(三)为实施专利或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机器、设备。
专利、专有技术以磁带、磁盘、光盘或其他类似介质形式进口的,或通过网络、卫星等方式下载或传输的,应当认定与前款进口货物有关。
第六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附有商标的进口货物;
(二)进口后附上商标直接可以转售的进口货物;
(三)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转售的货物。
第七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其他类似介质的形式;
(二)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
第八条 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进口货物的卖方所拥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分销权、转售权或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的货物;
(二)经过轻度加工即可转售的货物。
第九条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的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销售该货物的前提条件,即买方未支付上述费用则该货物不可能以合同议定的条件成交的,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计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该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征税。
第十一条 收货人在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同时,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以各种方式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并同时提供客观可量化的数据资料。
收货人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应当依据客观可量化的数据资料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审定,并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或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进行客观量化的,海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收货人提供证据证明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经海关审查确认后,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收货人申报的完税价格中已经包含该项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予以扣除;收货人申报的特许权使用费未单独列明,且海关依据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确定的,不予扣除。
第十二条 收货人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只有部分权利的费用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或收货人支付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只涉及部分进口货物的,海关应当根据客观可量化的标准、公认的会计原则进行合理计算,并将有关部分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十三条 进口货物涉及的下列费用属于单独列明的,经海关审查确认后,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二)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收货人申报的完税价格中已经包含上述费用的,应当予以扣除;上述费用未单独列明的,且海关依据收货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无法确定的,不予扣除。
第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违反规定,未如实申报或伪报、瞒报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费用的支付”是指买方以各种方式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实付和应付。
本办法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数据处理设备使用的程序或文档。
本办法所称“专有技术”,是指以图纸、模型、技术资料和规范等形式体现的尚未公开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检测以及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方法和诀窍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培训费用”,是指基于卖方或与卖方有关的第三方对买方派出的技术人员进行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技术指导,进口货物的买方支付的培训师资及人员的教学、食宿、交通、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轻度加工”是指稀释、混合、分类、简单装配、再包装或其他类似加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软件费征免税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报关业务:
科研机构进口仪器的维修零件,海关 有何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对在海关监管期内用于维修享受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已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用于改进、扩充该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功能而单独进口的专用件,其金额在不超过整机价值的10%以内,海关准予免征关税及增值税。
但对用于超过海关监管期的仪器的零配件,则应照章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我国对进口食品卫生及其监督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并在相关部门设有国家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我国进口食品近20000种,分22大类,食品进口时,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合格的,准予进口。
一、食品进口前的准备工作
进口食品收货人在进口前应准备好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进口动植物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在签订进口动植物产品合同前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获批准后,输入动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对外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将我国的法定检疫要求列入合同。
对于保健食品、无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在进口前,收货人还应向有关部门提请审批。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保健食品前,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其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时,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凭该证书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准进口。
首次进口的新资源食品应符合食品的基本条件,即无毒、无害。具备应当有的营养及相应的色、香、味,在进口前必须向检验检疫机关预申报,由检验检疫机关审查检验并报卫生部批准。申报时,应提供新资源食品的样品和输出国(地区)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卫生评价资料一般包括该品种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毒性毒理学评价资料、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使用效果、使用量、检验方法、有关国际标准和资料等。检验检疫机关审查后提出该品种食品的国家卫生标准草案,提请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讨论,经专家讨论和修改通过后的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号并由卫生部批准发布。此后该食品方准进口。
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应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审批程序基本与新资源食品类似,进口前须经检验检疫机关审查检验并报卫生部批准。进口商或代理人除应提供样品和输出国(地区)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外,还应提供国外有关机构或国际组织出具的批准证书、评价资料及ADI值,该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等资料。检验检疫机关审查后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卫生部批准使用并将该添加剂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同时规定其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等,随后该添加剂才能进口。
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程序
进口食品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接受报验、卫生学调查、现场监督、采样送检及留样、综合评价、对外出证、资料归档。
进口食品到港后,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学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为打击走私,及时查处进口食品经销商的瞒报、漏报行为,清除进口食品流通领域中的假冒伪劣商品,检验检疫机关还担负着进口食品后续管理工作。
1.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2.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指与进出境贸易管理关联的国务院12个有关部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以本部委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为基础建立的一个公共数据库,以期达到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管理核查,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4.电子通关系统——是指海关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对货物进出口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的一整套项目的总称。
5.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6.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7.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
8.径行开验——是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
9.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已进境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和已向海关申报尚未出境的出口货物。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10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或接受担保以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程序。
11.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结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一、什么是快件报关?
快件报关是指以快件公司名义向海关递交快件报关单(KJ1、KJ2、KJ3类报关单等)、以快件形式进行货物清关的通关方式。
二、快件报关有什么特点?
1、手续简单。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为适应快件作为“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报关,相对于贸易报关,在监管条件以及通关(报关清关)手续上,作了一系列旨在简化手续的特殊安排。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报关单、通关单证、许可证(批文)。
2、速度特快。一方面,由于上述的监管条件少、手续简单等原因,简化了手续,自然也就减少了前期准备单证、申请许可证(批文)的时间;另一方面,通关过程中的清关以及查验速度都体现出快件的“快”。还有就是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晚上与周六都一样上班。
3、总成本低。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快件进出境可以享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尤其是个人物品类。再加上深圳靠近香港这个国际自由港的地缘优势,操作方便,税率低,运作费用低,成本自然就更低。
手续简单、速度特快、总成本低等特点是与一般贸易报关很大的区别之外,其他区别还有:
1、快件报关由于税费减免的原因,没有一般贸易报关中的《海关关税缴款书》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也就是说没有税单和增值税票。
2、既然是快件,当然主要就是指货样、广告品,所以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其每票货的数量、重量甚至尺寸,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所以,如果是大宗货物,比如1吨以上的货物,就必须分车分批分次报关。
进口食品和其他普货比较起来,相对复杂一些。海关对进口食品的监管也相对严格一些。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1、提供中文销售标签样式
2、原标签样张及中文翻译件
3、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很多食品还需要国外提供的卫生证明( HEALGH)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的,提供其他证书和材料
二、办理特殊食品预审核证明(只限营养食品,普通食品提供一的资料就可以)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6、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生产工艺流程。
8、企业在生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明或生产销售证明(进口特殊食品需提供)/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供)。
9、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成份、卫生指标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宣传任何保健功效)。
11、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三、持(一)的标签备案证书和(二)预审证明及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向进境海关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
四、出税单后缴税放行,通知运输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并持报检单在商检查车场办理抽样送检,递交保函先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暂存放在仓库不得销售或使用,一般出结果要7个工作日。
五、 检验合格后商检局出具卫生检检证书,准予货物销售和使用,如不合格则办理退运手续。
红酒进口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应提交的材料
(一)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经工商、税务、统计、外贸企业确认的专项材料报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生产企业 1、企业的书面申请。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 审批程序
(一)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外经贸厅申报。
(二)生产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外贸流通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
三、审批时限 省外经贸厅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需补报的材料一次性提出。
(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企业,申请材料由省外经贸厅审核,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对准予的材料备齐后负责转报外经贸部。并在收到外经贸部核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生产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材料备齐后,直接由省外经贸厅核准。3个工作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四、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 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 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1、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
2、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
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1、进口关税2、代征增值税
例如:进口一台价值一万美元的某种机器,该机器根据海关税则,税号是84131100进口关税税率是12%,增值税税率是17%
那么进口这台机器需要交多少税款呢?首先,海关根据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的日期的当天的汇率,把申报的外汇换算为人民币。
1999年12月2日的汇率是USD1=RMB8.2785000,所以这台一万美元的机器的进口价格是82,785元人民币,这也是计算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的税款金额=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82,785x12%
=9,93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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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进口关税的同时,海关还要代征增值税,这台机器的增值税率是17%。请注意,要交的增值税不是82,785x17%
因为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不是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的税款金额
=82,785+9,934.20
=92,719元
代征增值税的税款金额=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
=92,719x17%
=15,762.23元
所以,进口这台机器要一共要交的税款
=9,934.20+15,762.23
=25,696.43元
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基本程序
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按不同的标准对关税进行分类的方法以及各种关税名称。最常见的是按进出口货物的流通方向把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对过境货物征收的关税称为过境税,现在已很少使用。
根据征收关税的目的,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两种。
按征税标准(或征税方法),关税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滑准税、季节税、差价税等。
按关税是否受到外国的约束判断,有自主关税、不自主关税、国定关税、协定关税、约束关税等。
按照对不同国别或不同情况的进口货物所给予的不同关税待遇分,有普通关税、差别关税、优惠关税、特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普惠制关税、最低关税、加重关税、报复关税、惩罚关税、反倾销税、反贴补税等。
关税按国家和输入情况不同分为优惠关税和差别关税。
1.优惠关税。优惠关税指对特定国家输入的商品以低于普通关税税率征收的关税,以示友好。优惠关税又可分为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三种。
(1) 特定优惠关税(特惠关税)。指某一国家对另一国家或某些国家对另外一些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定优惠关税待遇,其他国家不得享受的一种关税制度。特惠关税的优惠对象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制约, 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待遇。 目前,国际上最著名的特惠关税是“洛美协定”国家间的关税,它是欧盟向参加“洛美协定”的90多个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关税,也是南北合作范例。
(2) 普遍优惠关税(普惠关税)。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 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普遍给予优惠的关税制度。普惠关税有普遍性、非歧视性和非互惠性三项基本原则。
(3) 最惠国待遇。指缔约国一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优惠待遇,同样也适用于对方。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适用范围很广。需要注意的是,优惠是相对于一般关税税率而言的,因此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之外,还有更低的税率。
2. 差别关税。差别关税是指对特定国家输入的商品以高于一般关税税率征收的关税,以示报复、惩罚。差别关税又分加重关税、抵销关税、报复关税和反倾销关税。
(1) 加重关税。 指由于某种原因, 对某国商品或某种商品的输入,加重征收关税。典型的加重关税有国籍加重税和间接输入货物加重税。
(2) 抵销关税。又叫“补贴关税”、“反补贴关税”,是对在其本国接受的各种出口补贴的进口外国货物,所附加征收的一种关税,是差别关税的重要形式之一。其目的在于防止外国商品凭借出口补贴而得到的价格优势,与本国商品争夺本国市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国所采用的出口退税,属于退还国内税,不属于接受补贴。
(3) 报复关税。指针对于某一国家对本国出口商品的不公正、不平等待遇,对该国输入本国的商品加重征收的关税。目前,报复关税往往成了“贸易战”的手段之一。
(4) 反倾销关税。是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正常进口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关税。 它是差别关税的又一重要形式。 如果某国将产品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其他国家推销,就有可能构成倾销,进口国就可以对倾销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倾销差价的反倾销税。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一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人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 申请人准备如下资料:
一) 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时提供)
三) 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时提供)
四) 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需要时提供)
五) 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进口价格、销售价格及用途等)。(格式见附件2)
六) 其他有关资料。
[免征税进口的旧机电需提供海关审定的免征税证明;超过8年的进口旧机电需提供产品的状况说明(包括:设备照片、技术资料、使用情况、申明还能使用的年限、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进口旧机电用于销售的需提供内销合同或在黑龙江境内销售的情况说明等;印刷企业进口印刷机械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进口旧工程机械(制造日期超过十年的不予备案)除了按照一般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提供资料外,备案申请人在申请进口旧工程机械备案时,还需提供旧工程机械的原使用地官方(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最后年度检验报告,同时还要提供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和使用说明书。做出售后服务承诺-- 进口旧工程机械的生产厂家或进口商,在中国境内必须设立产品责任人或授权代理机构负责二手机械的售后维修服务,并按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53号令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认定,在备案申请时提交售后服务承诺。]
七)需办理进口机电证明文件的,申请人需在申请单“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栏注明办理地方机电证明还是商务部机电证明,同时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两份盖章原件)(格式见附件3);
3、 申请人向黑龙江局机电处综合科提交上述材料(黑龙江局大楼五楼503室,电话:0451-82337601-8051),经审核,报处领导研究决定.
4、 黑龙江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受理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5、 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申请人应持《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备案产品清单及时向装运前预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预检验。
6、 装运前预检验人员应当在货物装运前完成预检验工作,并根据预检验情况出具《装运前预检验报告》。
7、 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
8、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核查单证,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在《入境货物通关单》上注明为旧机电产品,必要时实施查验。
9、国家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见附件4的目录),申请人填写备案申请书(按规定格式),准备上述资料后(资料一式两份,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需一式三份),由旧机电产品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初审(未明确使用地的,向申请人所在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初审),并由该直属局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查阅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中有关进口旧机电产品文件:2002年37号令、2003年53号令、2004年38号公告、2004年40号公告和质检办检联[2003]279号通知的规定。国家局办理备案的地址:国家质检总局监管司机电处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008房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1963.需国家具备案的向下列账户汇款100元人民币.
户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邮编:100029
开户行:建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账号:2610014693.
地址:北京德外大街华严北里甲1号 健翔山庄C11座
注明:旧机电备案费;并写清企业全称,详细地址,款到后发票寄出.每次汇款凭证复印件随初审材料一起送国家局机电处.
10、办理备案时,申请人应认真准备有关资料,产品清单应完整准确,备案书或免办证明书发出后,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更改;特殊情况需更改时,申请人需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并提供有关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1. 什么是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2. 经营进料加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1) 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2) 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复出口。
(3) 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
3.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外汇来源有什么要求?
进口料件的外汇来源必须是属于进料加工专项外汇:
(1) 经贸部拨给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进料加工用汇。
(2) 经贸部拨给省、市、自治区外贸局的进料加工用汇。
(3) 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拨出专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4) 出口机电产品,由经贸部拨给各有关部、局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5) 中央下拨的出口商品包装用汇。
(6) 工贸公司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料加工用汇。
4. 进料加工经营单位需经哪些单位批准?
进料加工合同应事先报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以及其授权的管理部门,各进出口总公司审核批准,并凭上述审批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5. 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怎样才能申请免税?
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应将制定的年度(季度)进料加工计划抱省局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汇总(包括专项外汇的审核)送所在地海关,凭以审批免税申请。没有计划,海关并不接受申请。
6. 经营单位怎样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经营单位在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
(2)对外主管部门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如属对口合同的,还应同时交验出口合同。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海关审核后,确定对进口料、件的不同监管方式,如实施全额保税或按比例征免税等,并核发《登记手册》。经营单位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出口和最终核销等手续。
7. 专为包装出口商品所进口的包装物料应怎样办理手续?
与进料加工一样凭合同及有关批文、其他单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海关予以保税。对包装物料与外贸公司,生产工厂间的购销合同办理。
8.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1) 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时,经营单位应填写《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和"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2) 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出口的成品如属出
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应交验出口货物许可证。
9. 进口料件与国内料件串换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合同项免税进口的料、件,应坚持专料专用,不得不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在特殊情况下,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拟使用国内同品种、同规格、同等数量的原材料顶替进口原材料,并无出售盈利赚取差价等问题,应事先报经主管海关批准。
海关对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棉花纺纱行业的进料加工,因生产工艺必须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有以下规定:
(1) 工艺性料、件串换,经营单位应经主管海关核准,并具备保税工厂监管
条件。
(2) 工厂要健全管理制度,按海关要求建立帐册、记录投料与产出时间备查。
不允许先出口后进口,或不经加工在国内收购产品出口。不允许倒卖进口料、件。
(3)出口成品中,属于搭配使用国产原料加工出口部分,如属应征出口税的,可予免税。
10. 进料加工货物内销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成品,均不得在境内销售。如因故必须转为内销的,应经经贸部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海关许可。上述转内销货物,无论以人民币或外汇结算,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应及时想海关缴纳原进口料、件的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或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交验进口审批件或进口许可证后方可准内销。
11. 受国家管理和禁止的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有什么具体规定?
加工复出口成品为应经批准的19种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要事先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要事先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发《登记手册》,具体审批程序和规定如下:
(1)凡按规定需要报批的进料加工业务,不论使用何种外汇,经营单位需凭正式批件向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请出口许可证。
(2)凡属国家以批准下达的出口计划内列名19种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所列品种和数量进行审批,发给申请单位"19XX年出口计划内商品原材料审批表",同时抄报经贸部。经营单位凭核发的"19XX年出口计划内商品进口原料审批表"和所签合同副本或定货单向海关领取《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凭当年出口计划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领进料加工商品的出口许可证(各专业外贸、工贸总公司计划内自营部分由总公司按此办法审批)。
(3)上述19种商品进料加工超计划或计划外出口,以及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经营单位报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或主管总公司审查平衡后由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或主管总公司逐笔报经贸部审批,海关凭经贸部审批的计划外或超计划外出口商品的批件和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发证单位凭经贸部的批件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发出口许可证。
(4)经营19种需加强宏观管理的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出口商品进料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是承担国家出口创汇的有该两类商品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其他企业不得经营。
12.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再加工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承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装配时,原进口料、件的单位应会同该承接单位持凭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生产加工合同等有关单据,向海关办理结转和核销手续,并可继续予以保税。该承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申领新的《登记手册》,但可面予办理进出口批准手续。对以执行完毕合同所余的料、件,也可采取结转办法将剩余料、件转入另一合同中继续加工成品出口,海关继续予以保税。
13. 进口料件调拨使用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料件如需要异地加工出口的,接受料件的单位,应填写《异地进口料件申请调拨证明书》1式2份,报主管海关批准后,1份交调入地海关留存备案核销,1份退接受料件的单位转交申请调出料件的单位向调出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14. 进料加工合同完毕后怎样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合同执行完毕后1个月,经营单位应凭《登记手册》和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专用报关单及《进口料使用表》、《核销申请表》等有关单位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海关审核无误后,准予核销结案。
出口合同中规定由国外客户免费或有价提供的原辅料的包装物料,加工成品后,如有剩余,由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后可以转入其他出口合同中继续加工出口,如有内情,应及时补纳关税。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口代理手续费的管理,协调外贸企业与委托进口企业(单位)的利益,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享有进口经营权的中央外贸 企业(即国务院直属,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军队系统直属的外贸企业)及其委 托进口企业。
地方外贸企业及其委托进口企业收取进口代理手续费,可按照本办法执行,或者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其他外贸企业及其委托进口企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是外贸企业采取代理方式进口商品时,向国内委 托进口企业(单位)所收取的一种费用,它补偿外贸企业经营进口代理业务中有关费 用支出,并含有一定的利润。
代理进口过程中发生的,属于外贸代理企业以外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外贸 企业代收代付的),均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制定进口代理手续费率的原则,是兼顾外贸企业与委托进口企业(单位) 以及使用者的利益,以利于减少环节、降低费用、促进生产、稳定市场。
第五条 进口代理手续费率按照对外成交合同金额不同,分档计收。
(一)金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下(含一百万美元),费率不超过2%,最低收费额 为一千元人民币;个别进口金额小,费用开支相对较高的商品,其进口代理手续费率 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金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一千万美元以下(含一千万美元),费率不超过 1.5%。
(三)金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五千万美元以下(含五千万美元),费率不超过 1%。
(四)金额在五千万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费率在0.5~1%之间,由代理进 口企业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备案;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商定;仍难以商定的,报国家物价局审定。
第六条 进口商品一般应由外贸企业直接拨交委托进口企业(单位),对确需经 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外贸中间环节的,其进口代理手续费率合并计算不得突破上述水平。
第七条 手续费的计算,按外贸企业对外付汇当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 牌价(中间价),将到岸价折合成人民币,乘以代理手续费率。即: 代理手续费金额=到岸价(外币)×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x手续费率
第八条 进口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计收。
第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第十条 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对外签订合同,并且外贸企业与委托进口企业(单 位)已签订合同或项目委托进口协议书的,外贸代理手续费率仍按原规定或已商定的 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发布的有关进口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物价局负责解释。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有的采用单一标准的赔偿方法,有的采用双重标准的赔偿方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方法也应同样如此,但实际做法不一,差异较大。
第六节 货运代理业务的基本知识
货运代理,应该熟知如何选择适当的海运承运人或运输方式,充分有效地向其客户提供服务。
货运代理须熟知的业务范围,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
海运地理常识
①应熟知世界贸易的主要航线、港口所处的位置、转运地以及内陆集散地;
②了解国际贸易的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货物的流向。
运输方式的类型
世界航运市场有4种运输方式,班轮公会运输、非班轮公会运输、无船承运人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班轮公会是按预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上从事营运的班轮公司的组织,具有共同的费率表,固定的挂靠港。班轮公会制度对于托运人而言,具有稳定的运费率、定期的运输服务等好处,但运费率通常较高。
非班轮公会的航运公司最近几年出现在某些国际航线上。
无船承运人是指从事定期营运的承运人,不拥有经营海上运输所需的船舶。虽然对实际托运人的关系是承运人,但相对实际承运人又以托运人的身份出现。其作为委托人所起的作用有:承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产生的责任;利用海上承运人,包括班轮公会和非班轮公会船公司提供服务;通过门到门运输扩大服务范围。
不定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时间表,可以在任何航线上从事营运,运价通常是可以协商的。
对于托运人而言,选择哪种运输方式有几方面考虑,作为货运代理,应非常仔细地检查有关承运人的履行情况。
第一,运输服务的定期性。若货物需要以固定的间隔时间运输出去,则选择挂靠固定港口、固定费率、严格按船期表航行的班轮。
第二,运输速度。当托运人为了满足某种货物在规定日期内运到的需求,会更加注重考虑运输速度的问题。只要能满足其要求,不会考虑费用的高低。精英外贸论坛)
第三,运输费用。当运输的定期性和速度不是托运人考虑的主要因素时,运输费用就成为最重要的了。
第四,运输的可靠性。这是选择承运人时所考虑的又一重要因素。在选择一家船公司之前,独立地考察一下它的实力和信誉是可取的做法,这会减少海事欺诈。第五,经营状况和责任。应该调查一下托运人所使用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经营状况及所负担的责任。表面看来,某一船舶所有人对船舶享有所有权,而事实上,他将船舶抵押给银行并通过与银行的经营合同而成为船舶经营人。船舶经营人可能是定期租船人,按照租约,船东对于未付的租金,可以留置经营人运输的货物。
船舶的类型
货运代理人必须知道船舶的如下特征:
①船舶登记和船舶吨位。每艘船舶都应该有国籍,应在某一个国家进行船舶登记,并有权悬挂该国国旗。
②总登记吨(GRT)。总登记吨是按照每吨150立方英尺而测量出来的船舶总的容积。
③净登记吨(NRT)。净登记吨是从总登记吨中扣除机器所占空间和船员所居住的处所后测量出的容积。
④散装容积。它是船舶所能装货的全部空间,包括舱口和为了装卸货物而在甲板上的开口所占容积。
⑤ 包装容积。它是指可用于包件货物的全部舱内空间。
⑥总载重吨(DWT)。它是以重量吨表示的船舶装载能力。装货能力应是总载重吨中扣除燃料、装备品、水和食品所占的重量。
⑦载重线。载重线标志是表示不危及船舶安全所能装载货物的重大限度。从载重线到甲板的距离被称为干舷。
⑧船级。船级对海上保险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船级高的船舶所缴纳的保费较之低船级的船舶要少。货运代理还应了解以下几种常见的货物运输船舶的类型:
①传统的班轮。这种类型的船舶
提供定期的运输服务,通常承运零散的或小批量的货物。使用船上的吊杆或起重机装卸货物,在船上由人工进行货物积载。
②半集装箱船或半托盘船。这种类型的船舶承运散装货物及事先装好的集装箱或托盘上的货物,依靠叉车进行积载,也可在敞口的货舱或甲板上装载集装箱。
③全集装箱船。它是专为装载集装箱而建造的船舶。它使用自己的装卸设备或者利用岸上的起重机来装卸集装箱。集装箱船的不同类型大致分为几 “代”,具有600TEU~1000TEU载箱能力的船舶作为第一代集装箱船;具有1100TEU~18 00TEU载箱能力的船舶称为第二代集装箱船;能装载2000TEU~3000TEU的为第三代集装箱船舶。达到第三代的集装箱船是宽度上能够通过巴拿马运河的巴拿马型船舶。第四代及有更多载箱能力的船舶,其宽度较大,不适于通过巴拿马运河。
第七节 租船、订舱和装运的相关知识
各进出口公司在备货的同时,如系C.I.F.或C.F.R.合同,还必须做好租船订舱工作,办理报关、投保等手续。
A、租船订舱
在C.I.F.或C.F.R.条件下,租船订舱是卖方的主要职责之一。如出口货物数量较大,需要整船载运的,则要对外办理租船手续;如出口货物数量不大,勿需整船装运的,可由外运公司代为洽订班轮或租订部分舱位运输。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1、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2、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3、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B、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C、投保
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造成,即向货代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索赔通知的提出不超过货到后多少天,否则,就作为货代已完成交货义务。货代基本赔偿原则:
1)如果货物交接地点的市价或时价与发票金额由差别,但又无法确定其差额,则按发票金额赔偿。
2)对古玩、无实际价值货物其他特殊价值的,不予赔偿。(除非作特殊声明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3)队也依法生活诬蔑式的货物运费、海关税收,以及其它费用负责赔偿。但不赔偿进一步的损失。
4)对货物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则按比例赔偿。
5)如货物在应交付日多少天内仍为交付,则构成延误交货,货代应赔偿因延误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代理报关委托书。
代理报关委托书:是指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报关等通关事宜,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书面证明。对于eBay 这种电子贸易来说, 这些条款都归卖方负责。
代理报关委托书样本。

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如下
一、《代理报关委托书》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报关企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证明。《代理报关委托书》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要求,《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作为代理报关时报关单的必备随附单证使用。其编号为11位阿拉伯数字,是代理报关业务的流水号。
三、双方经办人员应在开始委托报关操作前认真填写格式化《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并按照格式提示签字、加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报关协议》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单位)与报关企业按照《海关法》的要求签署的明确具体委托报关事项和双方责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分正文表格和通用条款两大部分。
五、规范统一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纸质格式,是将两个独立的文件印制在一张A4无碳复写纸上,一式三联,由中国报关协会监制。
六、其中《委托报关协议》正文表格分必填项、补填项。没有标记的各项为必填项,应在签署前填写;标明 “*”的各项为补填项,应在本文本作为报关单随附单证递交海关前填写。
七、委托方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承担HS编码的填写责任。但因被委托方业务熟悉,故也可在“其他要求”一栏中委托被委托方帮助填写。
八、如遇两种以上的货物在同一票报关单申报时,“主要货物名称” 一栏请填写涉税额最多的一种货物品名。
九、填写“收到单证情况”一栏时,可用“√”表示收到,否则表示没有收到。
十、委托方“其他要求”一栏,是对被委托方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和《代理报关委托书》中C、D、E、F项委托事项的进一步描述。被委托方“服务承诺”一栏,是被委托方对能否满足委托方“其他要求”的承诺。
十一、填写《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应使用签字笔,字迹工整。涂改处盖章后才能有效。
一。进口手续:
1.进出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
2.货物到达后,中国民航通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从民航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
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单进行报关。
4.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分公司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情况时向民航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
与民航交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商
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外索赔。
二。出口手续:
1.进出口公司将出口合同副本一份或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一份,寄送有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办理提货报
关托运等工作。
2.货物备妥后,进出口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提出有关出口单证。运输公司安排从仓库至民航营业处或机场的市内
运输。
3.进出口公司凭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分运单或民航的运单办理结汇。
4.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短少破损等事故,属于航空公司责任的,由民航直接向进出口公司赔偿,属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责
任的,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负责联系赔偿。
三。航空运单(AIRWAYBILL,简称AWB)是承托运双方缔结的运输合同,也是货物收据,但它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
能转让也不凭以提货。收货人提货凭航空公司发出的通知单。航空运单正本1式3份,分3种不同颜色:蓝色的交托运人,
绿色的承运人留存,粉红色的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收货人。副本至少六份,有需要还可增加份数,分别发给代理人,目
的港,第一二三承运人和用作提货收据。副本除提货收据为黄色,其余均为白色。
一般货物进出口程序定义指一般贸易除特殊物品外的货物。
运作程序
1.货物称重
a.调航空随机运单
b.预录报关单
2.清关预入/商检
3.安、卫检
3.报关
4.出税费单
5.入库
6.交关税
7.装机
8.验货
9.核销退税
10.回关放行
11.交仓储、卫检等杂费
12.提货
13.送货
14.付款
15.七日后回海关贴关单防伪签
所需文件
1.运输委托书
a.报关委托书
b.报关委托书
2.形式发票
3.箱单
4.运单
5.核销单
6.收货方介绍信
7.报关单
关键注意问题
1.此类货物中部分商品另需其他报关单据。如:商检证明、配额、许可证、产地证等。
2.货物木制包装须有熏蒸证明。进口机电产品须机电产品审批证明
红酒进口注意事项,流程等大体如下:
一、进口红酒企业应该具备的主体资质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红酒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二、挑选确定进口红酒厂商和产品
挑选一款品质优良、包装精美、价格合适、适销对路的进口红酒,对于进口红酒经营企业的市场销售和赢利非常关键。如何寻找和物色好一款酒呢?首先要根据自己的特长、所经营的地域范围、资金量和推广能力,确定需要代理产品的种类、红酒的价格档次和年进货量。
具体寻找厂商可以通过下列过程和方式进行:
1、 参加红酒展览会。
目前,国内外有许多专业红酒展览会和产品推届会,代理商可以通过这些会议,同时直接与许多厂商面对面的洽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比较品质、价格、包装、供货代理条件等等。
2、 网上浏览寻找
可以通过网上搜索和浏览国外的红酒专业网站,通过邮件、电话和传真,和红酒厂商联系。在取得一定的沟通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要求厂商寄样酒进行外观直观考察和对酒质进行品鉴。满意后再进行价格、供货条件的商务谈判,最后签约、办理中文注册商标等有关手续。
3、通过专业咨询公司或国外驻华商务机构介绍,获取希望在中国发展的外国酒商的信息。
三、进口红酒的进口税
进口瓶装红酒现行税率(所征收的税项,以人民币交纳):
1、 关税:14% (关税:CIF ×14%);
2、 增值税:17% (增值税:(CIF+关税额)×17%);
3、 消费税:10% (消费税:[(CIF +关税额)/ (1~10%)]×10%)。
四、办理“中文注册商标”
进口红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红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生产厂商《红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红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红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五、进口红酒的中文名称的确定
1、 以红品种名或厂商名命名的,以该红或厂商的中文名命名;
2、 以产地命名的,以其中文译名命名;
3、以品牌命名的,为了中外文发音的对应,一般以音译汉字命名。
六、收寄样品酒的注意事项
1、邮递公司:邮递一般选择跨国快递公司比较好,这样能由一家公司全程投递,便于减少中转和全程追踪。另外大型邮递公司由于业务量大,和海关也比较熟悉,出现进口方面事宜可以通过他们代为协调。
2、防损包装:长途国际邮递属于易碎的样酒,要求厂商认真做好样酒的防损包装。
3、样酒的进关海关收税问题:国内海关现在对国外寄来的样品酒一般仍然要收取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发样品前双方要确定由哪一方负责支付样品酒进口关税,如果外商在寄单上添上“发货方付税”,则由邮递公司向外商托收,否则就由收货方支付。很多代理商和厂商都有被海关征收高额关税的经历,为避免海关误判商品价值,征收高额关税,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样酒的邮递数量不要太多,一次控制在10瓶左右或者每款3瓶,否则海关将视为礼品或消费品。
(2)邮递单和外包装上一定要注明“样品”字样,并写明单瓶批发价格。
(3)海关纳税作价人员一般都不了解红酒的实际价值,会认为进口红酒属于高档消费品,按照自己在商场看到的零售价值判断样酒价值,如果包装精美,来自欧美发达国家,作价就高。可以把酒瓶标签、礼盒包装和样酒分开放,酒瓶光身贴个简易编号注明价格,万一和海关意见相左时,开箱验货看到这等模样,海关也会改变看法的。
(4)请邮递公司发挥业务关系,向他们提供原始交往的报价信函,向海关说明协调。
七、运输进口环节注意的问题
1、提前计划好运输方式,预定仓位,选择好运输公司。进口红酒在境内运输主要以汽运为主,跨洲运输以海运和空运为主,大批量一般价值的红酒以海运为主,小批量昂贵的或高档的酒以空运为主。在进货合同确定之前,应该同时考察选择好运输方式和运输代理,尽早定仓。避免临时选择或变更影响装运,耽搁影响资金周转或货物耽搁,特别是夏季高温,货物在码头货场耽搁容易造成红酒高温熟化老化。
2、运输时货物要避免遭受高温。红酒是具有活性的酿制酒,在存放过程中,最怕高温。因此要考虑陆路运输和海运过程中避免高温影响。船运时可向船运代理要求将货物置于水线下远离热源(锅炉或发动机仓)。选择航班最好是定期直达航班,避免选择那些不定期或中途散货比较多,要在天气炎热地区停泊装卸货的船期。
3、及时办理运输保险。瓶装红酒属于易碎品,保险很重要,特别是价值高的红酒。
八、进口红酒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 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产地证、质量保证书等等。对于红酒以“托”来打包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证明”。另外,就是对货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在商检检验完毕后,同时进行海关申报纳税。程序和其他进口货物一样。要注意的主要是海关审价人员对所申报进口红酒到岸价真实性的审查。这一点必须要准备一些说服资料,以免海关不信任并且由海关定价(当然会比原申报价高很多),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
九、国外红酒厂商到中国招商应注意事项 由于许多国外的红酒厂商看到了中国未来红酒消费市场的巨大空间,纷纷设法到中国寻找商业机会,物色中国代理商。可是许多厂商通过各种方式来到中国后,大多无功而返,所以国外厂商到中国招商,主要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 首先要了解中国的红酒消费特点;
2、根据自己的产品结构、特点、品质档次、生产规模选择确定消费对象,进而确定代理商的类型和合作方式;
3、 找一个合适的代理商;
4、选择确定本厂商所生产销售的各种档次的红酒逐步进入中国市场的步骤和推广方式;
5、 要注意其酒标的设计是否符合其确定的消费群;
6、 要配合代理商做好细致的销售推广工作;
7、要有耐心,要想在中国取得成效,别指望酒好价格便宜就能行。
十、确定进口红酒的性价比
所谓“性价比”就是:红酒的品质/供货价格,这个比值越大越好,说明越“物有所值”或“物超所值”。
在收到外商的样酒和报价时,如何确定这款酒是否值得进货或者说“性价比高”?由于红酒这种产品无法简单的靠科学仪器进行定量分析,所以只能通过人的感官对其进行品鉴比对,然后得出结论。
性价比是相对而言的,对于一些不熟悉国外红酒供货价或市场价的代理商,要对性价比进行判断比较困难,所以,在进行判断时,一般最好求教一些品酒好手的评价,比对市面熟悉的产品,然后根据厂商报价推算完税价、批发价、零售价,看看零售价是否和比对相当的产品低,如果低得越多、差距越大,说明性价比越好。
进行这项工作要靠经验,品鉴比较多了,就很容易得出结论。一般而言,意大利、西班牙的红酒在中低端产品其性价比要好于法国、德国。
另外,对于一些红酒样品,在品鉴的时候,也要注意出厂年期,看看是否在适饮期,而且要根据情况进行“醒酒”,否则一般品鉴的感觉会有偏差。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故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条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队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
检放行章。
4.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新华08网28日消息,据媒体周二消息,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姚坚称,中国各部委已就降低奢侈品进口关税的问题基本达成了共识,降低奢侈品进口关税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商务部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可能将在近期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扩大进口的方案,包括关于降低奢侈品进口关税的相关问题。
机械进口相关知识问答
1、什么叫机械图样?
答、能够准确表达机械的形状大小及技术要求的作图。
2、什么叫机械投影图?
答、就是一组射线通过机械向预定平面上所得到的图形的方法。
3、投影法的分类有几种?
答、可分为中心投影法和平行投影法,平行投影法又分为正投影和斜投影。
4、什么叫剖视图?
答、一组平行的光线通过物体投影面上得到的图形
5、物体投影的三个基本视图是什么?
答、是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
6、三视图的投影规律是什么?
答、主、俯视图长对正;主、左视图高平齐;俯、左视图宽相等。
7、金属的物理性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密度、熔点、热膨胀性、导电性和导热性。
8、什么叫熔点?
答、是金属由固态转变成液态时的温度。
9、什么叫金属的化学性能?
答、是指金属材料室温或高温下抵抗其周围化学介质对它侵蚀的能力。
10、机械化学性能包括哪些?
答、包括抗氧化性和耐腐蚀性。
11、什么叫抗氧化性?
答、室温或高温下抗氧化的能力。
12、什么叫耐腐蚀性?
答、高温下抵抗水蒸气等物质腐蚀的能力。
13、什么叫机械性能?
答、指金属材料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
14、机械性能包括哪些?
答、包括强度、硬度、塑性、韧性、疲劳强度等。
15、什么叫变形?
答、指金属材料外力作用下形状和尺寸发生的变化。
16、金属材料的变形可分为哪几种?
答、可分为拉伸、压缩、弯曲、扭曲和剪切。
17、什么叫弹性极限?
答、指材料弹性阶段所能承受的最大力。
18、什么叫屈服强度?
答、指材料出现屈服现象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应力。
19、什么叫抗拉强度?
答、指材料拉断前所能承受的最大应力。
20、什么叫塑性?
答、指材料容易产生变形而不致断裂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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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代理企业如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或范围、注册资本及其他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的,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请海关核准。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单位的规定》
三、办事准备:
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代理企业。
2、应提交下列:
(1)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3)新的公章及专用章的印模。
四、办事机构义务:
经审核情况正常的,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五、办事程序:
第一,代理企业应在有关项目变更后,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持原《代理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向深圳海关监管处提出变更申请,提交下列:
(1)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3)新的公章及专用章的印模。
第二,海关监管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六、办事时限:
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规定,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为十五元。
香港快件进口申报的方式是:
1、快件EDI用户接收境外公司以EDI方式传输的电子数据,经转换程序转换为海关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数据后,传输至海关计算机系统,构成向海关申报的数据;
2、快件非EDI用户由预录入公司以终端方式录入数据,传输至海关计算机系统,构成向海关申报的数据;
3、每一份总运单项下的快件数据构成一份快件EDI报文,文件类快件与非文件类快件不得在同一个总运单项下申报;
4、各快件公司以EDI方式、终端预录入方式向海关传输的报关电子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海关总署共有五个一线海关,分别是:蛇口海关、皇岗海关、文锦渡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海关。其中蛇口海关又包括以下几个码头:赤湾、SCT 、招港、妈湾、东角头(进口码头)。其中中港拖车——陆路口岸:皇岗口岸、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一线海关当中又分为路运和船运海关。在五个一线海关当中皇岗海关、文锦渡海关、沙头角海关为路运海关;蛇口海关和大鹏海关为船运海关。二线海关如南头海关、布吉海关、福田保税区海关、笋岗海关等。盐田的怡和仓、文辉物流、马士基物流等保税仓直接向大鹏海关申报。梅园仓、603仓、湖北仓等海关监管仓库向笋岗海关申报。
“红绿通道”是我国海关和国际上的很多国家对进出境旅客执行验收的一种制度。“红色通道”为申报通道,“绿色通道”为无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根据自身携带物品情况,选择办理通关手续。
一、“红色通道”是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境旅客应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填写申报单,并将申报单交由海关办理物品出境手续。
Ⅰ.携带需复带入境的便携式收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照相机等旅行自用物品。
Ⅱ. 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超出本次入境申报数额者。
Ⅲ. 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入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Ⅳ.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以上者。
Ⅴ.携带货物、货样者。
Ⅵ.携带文物者。
Ⅶ.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他限制规定范围的。
Ⅷ.携带中国检疫法规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特殊验收手续的物品者。
Ⅸ.不懂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
二、“绿色通道”:Ⅰ.未选择“红色通道”的出境者。 Ⅱ.持外交、礼遇签证的旅客和免验旅客。
为了简化征收手续、加速物品通关,我国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计征,统称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凡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是进口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的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现行税率共有五个税级:免税、20%、50%、100%、200%。物品进口税从价计征,其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国际市场零售价格统一审定,并对外公布实施。
我国进口税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共设为四个档次。
适用于10%税率de物品主要包括了刊物、书报、教育专用电影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等。
适用于20%税率de物品主要包括了照相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录一体机以及其它电器用具、、手表、钟表、自行车。
适用于30%税率de物品主要包括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凡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de手表)。
适用于50%税率de物品主要包括了化妆品、烟、酒。
我国进口税税率de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海关免征税款的国际邮件,邮递物品免付税款,由国家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办法》规定:进口邮包每次税额不足五十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对免税国际邮件,海关应在其封面上加盖"免税"戳记,不另附单据。投递免税国际邮件时,邮局应收的费用不能免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两份;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在报关单运输工具栏目录入《进/出境载货清单》条码号,在提运单号栏目录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进出口货物海关报关的四个环节是:一、申报;二、查验;三、征税;四、放行 。
一、申报
1、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注册的专业报关公司、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及其报关员。
2、申报时间
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境之日14日内,逾期申报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
出口货物: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
3、申报地点:进出境地、转关地、指定地点
4、申报单证:
基本单证: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运单、包裹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减免税证明书 。
特殊单证:配额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证明、商检、动植检、药检等检验报告书 。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原产地证、产地证(C/O)、普惠证(F/A、)、授权书 。
二、查验
1、查验的概念:海关查验是指海关接受报关员的申报后,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以确定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格是否与报关单所列一致。
2、查验的目的:
A、核实单货是否一致。
B、发现无证进出问题和走私、违规、逃漏税等问题。
C、保证关税的依率征收。
3、查验地点: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其他海关监管场场所。
4、查验方法:彻底检查、抽查、外形查验
三、征税
1、进口无税价格=(离岸价FOB+运费+保险+杂费)/1—保险费率
2、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四、放行
放行是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环节。
每种贸易方式所使用的报关单不同,每种报关单从海关买出来的带编号的都是4联的,而这4联带号报关单根据贸易方式的不同搭配不同不带号的报关单使用分为蓝色、粉色和绿色共三种报关单和灰白色的付汇联。
一般贸易(蓝色)需要4联 1,2联海关留存 3联报关公司留存 付汇联(白联)货主付汇使用 第四联备用(一般贸易中因为征免方式的不同 对报关单的使用也会有差异);
进料加工(粉色)需要6联 1,2联海关留存 3,4联和付汇联(白联)货主核销和付汇使用 另外一页无编号的 报关单位留存;
来料加工(绿色)需要5联1,2联海关留存 3,4联货主核销使用 另外一页无编号的 报关单位留存;
暂时进出(蓝色)需要4联1,2联海关留存 3联报关公司留存 4联货主复运出口使用。
总之,进口报关单的使用是根据进口货物本身贸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可出口后,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到所属管理局开具退货证明,再叫工厂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蓝字发票,重新申报退税。
(1)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 general licence):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证,即可获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 licence):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政府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
指为实施进口许可证制度需向有关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书或其他文件(为了海关目的的要求除外),作为进口到该进口方海关管辖地区的先决条件的行政程序。发放进口许可证是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的一种措施。是进口获得批准的证明文件之一。
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和非自动许可证。自动许可证不限制商品进口,设立的目的也不是对付外来竞争,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进口统计。非自动许可证是须经主管行政当局个案审批才能取得的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需要严格数量质量控制的商品。非自动许可证的作用有:管制配额项下商品的进口;连接外汇管制的进口管制;连接技术或卫生检疫管制的进口管制。只有取得配额、取得外汇或者通过技术检查和卫生检疫,才能取得许可。进口许可证极易被乱用而成为贸易壁垒。
根据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的关系,进口许可证可分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3)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先规定有关商品的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商人申请发放许可证。
(4)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主要根据临时的政治的或经济的需要发放。
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讹,可以免征进出口关税:
(一)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二)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四)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因故退还的我国出口货物,由原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境,并提供原出口单证,经海关审查核实,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是,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由原收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进口单证,经海关审查核实,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是,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少数商品还要征收消费税。
海关只对少数出口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关税是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关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关税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增值税是以企业和个人从事工业制造、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等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额(即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赋。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但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应税消费品所开征的一个税种。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也由海关代征。
货物被海关扣关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被海关扣关!货物被海关扣住了,怎么处理,怎么拿出来?
货物被海关扣关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被海关扣关!
方案一、申报货值太低扣关,交关税后从海关拿货出来。
方案二、手续不全的货物扣关,比如个人进口,海关要你有进口权,那就找有进扣权的公司代理清关。
方案三、如果是需要相关认证手续的,能提供的话就提供给海关,不能提供那货物就清关不了,拿不出来。
方案四、如果你以上方案都不想,那么你可以向海关申请货物退运,按国际惯例,清关不了的货物可以申请退运回发货地或是第三方贸易港口,如果申请到了,可以退运香港,然后走香港转进口到国内,费用也不高,操作上也是行的通的。
解决办法:
我司专营香港到国内的进口运输,为个人进口提供有效低成本进口方案,实现顺利通关。
使用快件方式进口由香港中转进口国内,通过中港快件渠道清关进口,可以实现货物的批量进口,费用比正常交税低很多!香港是自由贸易区,国外货物进入香港零关税,即货物从国外进入香港只需考虑运输费用问题,而不需要考虑税费问题;香港至大陆采用快件形式报关进口,除了手续简单外,还有税率的减免优惠,一般不征收增值税(17%),只征收少量的快件清关费用,而这部分费用(税费)都已包含在中港运输费用里面了。采用这种操作模式,总体上成本要比一般贸易进口低很多,同时在时间和手续(单证)要求上都比一般贸易进口有优势。
从香港中转进口。这才是最适合个人的进口方式(当然也适合想节约成本的公司)。
优势有:
1、香港是自由贸易地区,进出口货物不需要关税(大量烟酒除外)。
2、手续简单:我们香港公司接货以后,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了,交货以后你可以回家睡大觉,等着收货就OK。
3、速度超块:正常情况下,当天香港交货,第二天就可以到大陆了。
4、费用超低:按公斤计算,全包价格进口。香港接货以后到大陆全包价了,您不再需要交纳关税等。
报关是指货物、行李和邮递物品、运输工具等在进出关境或国境时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证件,请求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有关手续。我国海关规定报关时应交纳的单据、证件。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卫生检验证书以及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清关即结关,习惯上又称通关。
acceping bank 承兑银行
accepting house 承兑行
actual tare 实际皮重
acctual weight 实际重量
ad valorem duty 从税价
ad valorem freight 从税运价
advice of shipment 装运通知,装船通知
air bill of lading 空运提单
air freight 空运费
air waybill 航空运单
air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
Art.No. 货号
at sight 见票即付
authorized agent 指定的代理人
banker's bill 银行汇票
bearer 持票人
bill of lading 提单
booking list 定舱清单,装货定舱表
cargo in buld 散装货
cargo insurance 货物运输保险
case No. 箱号
cash against bill of lading 凭提单付款
cash against delivery 货到付款
cash against shipping ducuments 凭单付款
cash and delivery 付款交货,货到付款
certificate of origin 产地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quality 货物品质证书,质量证书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货物数量证明书,数量证书
CFR 成本加运费到.......价chargeable weight 计费重量
charges 费用
clean bill of lading 清洁提单
commission 佣金
commodity code 商品编码
compensation 赔偿,补偿
complaint 投诉
condisions of carriage 货运条件
confirmation 确认
confirmed credit 保兑信用证
confirming bank 保兑银行
confirming house 保付商行
consignee 收货人
congsignee's address 收货人地址
consignment agent 寄售代理人
consighment business 寄售业务
1、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主要是特殊类产品,能否赶上当期的评审会。
2、化妆品的检测周期。
3、资料准备的情况,会影响申报的周期。如果资料准备较好,评委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修改,则可缩短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
4、评委会可能会对某些技术问题提出新的看法,需要补充试验,或需要申报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则可能会延长申报周期。
总之,如想缩短进口化妆品申报的周期,则需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但不排除会受到评审政策的影响。
确定委托进口代理机构申报,可能也是企业或个人最头疼最拿不定主意是事情:怎样才能找到一家合格的代理机构?见过不少企业或个人,最后因为申报失败而抱怨时,往往就因为当初草率地将业务交给了一家不明底细的代理机构。
判断一个进口代理公司是否合格,有两个方面比较值得参考:
(1)该公司是否经过工商注册。这一点比较容易查证。不要只看其自己提供的执照复印件,甚至原件,最好自己去工商局的网站查一下,正规经营的公司必定都可以查到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不同于商标注册等领域,国家没有针对化妆品申报代理制定代理资格,所以执照上自然没有此项经营范围的审批,如果有人说他的公司是国家发给了代理资格的,那就是不真实的,如果执照上出现了,那就是伪造的。当然,通过注册金额也可以大致判断一个公司的规模。
(2)该公司是否能够提供成功案例。如果不能提供,基本可以判断这个公司的经验还不够。即使对方声称自己有多么过硬的关系也最好不要全信。当然了,即使能够提供案例也不能完全说明其就没有问题。比如有的公司规模也不错,案例也不少,可是做这些案例的人员也许早就离开该公司了,经验自然也就大部流失了。也许最重要的是人的接触,最好能够和对方的业务人员直接进行交流,第一看其经验丰富与否,第二判断一下其为人品质如何,一个大言炎炎的业务人员,很难想象他所在的公司能诚信到哪里去。
那些在2009年第一季度就购买了大量原皮的制革厂家应该收获一个好年头,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有足够的现金源源不断地进行原料皮储备。在2008年第四季度,原皮价格下降了50-70%,而皮革(至少是那些有足够订单的皮革)的价格却只下降了20-30%。
因此,制革厂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但我们所掌握的资料都显示2009年的皮革消费量与2008年持平,这令人难以相信。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只能说皮革行业的某些环节一定出现货物囤积,而囤积的货物一定不是原皮或优质半成品革或成品革。这就使人联想到上述提到的全球原皮市场上都存在的次等原料皮泛滥的情况。
无论真是与否,那些持有次等原皮的供应商该都不会担忧,因为在目前原皮高价位衬托下,他们手中的原皮就显得非常便宜,因此,他们并不担心这些原皮的销售问题。此外,很多次等皮持有者都很可能成为原皮投机者,因为他们可以轻松获得关于廉价原皮储备的信息。这就是原皮市场处于稳定状态的基础,从中也可以看出目前原料皮市场的真实内在情况。
包税进口主要是通过香港的自由贸易城市中转,通过中港公司用港车从香港拖到广东,再以快件的形式报关进口。这样的进口计费方式,根据不同的物品,给物流公司一个费用,按公斤计算,这个费用包括了运费还有关税等费用。
1、 手续特简。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为适应快件作为“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报关,相对于贸易报关,在监管条件以及通关(报关清关)手续上,作了一系列旨在简化手续、加快速度的特殊安排。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货主专门提供报关单、通关单证、许可证/批文(比如:3C国家强制认证、环保证书、进口配额等都不需要)。
2、费用特低。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快件进出境可以享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再加上深圳靠近香港这个国际自由港的地缘优势,操作方便,税率低,运作费用低,成本自然就更低。
进口葡萄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葡萄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葡萄酒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到当地商务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1.手续特简。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为适应快件作为“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报关,相对于贸易报关,在监管条件以及通关(报关清关)手续上,作了一系列旨在简化手续、加快速度的特殊安排。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货主专门提供报关单、通关单证、许可证/批文(比如:3C国家强制认证、环保证书、进口配额等都不需要)。2.费用特低。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快件进出境可以享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再加上深圳靠近香港这个国际自由港的地缘优势,操作方便,税率低,运作费用低,成本自然就更低。3.速度特快。一方面,由于上述的监管条件少、手续简单等原因,简化了手续,自然也就节省了时间;另一方面,通关过程中的清关以及查验速度都体现出快件的“快”。还有就是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晚上与周六都一样上班。